<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 </script> <script src="http://pagead2.googlesyndication.com/pagead/show_ads.js" type="text/javascript"></script>

武汉市户籍居民因私出国申请按下列程序办理护照。
(一) 领取表格。
申请人可到武汉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5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领表 》,也可登陆互联网从“武汉热线”(网址:www.wuhan.net.cn)上直接下载该表(使用A4幅面纸张打印)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还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领取该表。
(二) 提出申请。
江岸、江汉、桥口、武昌区的居民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分局申请办理。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区的居民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分局申请办理。本市其他居民应当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或江南受理点(东湖高新管委会5楼)申请办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人,并提交下列材料:
1、 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领表 》
2、 提交数码相片。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或者我市5家照相点(名称及地点详见附表)进行数码照相。
3、 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 特定身份人员提交其主管部门的意见(特定身份人员的界定见须知第二条)。
5、 现役军人需交验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的军级党委或政治机关出具的《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批件》、军官证、临时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三)领取受理回执
申请人在领取回执单时,须对其内容仔细核对并签名确认。
(四)领取证件。
申请人按回执注明的时间持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领取证照。如本人确实不能前来领证,可委托其亲属持领证人身份证、回执单、交费收据及能明确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证件(如户口簿)领取。申请人也可自愿选择邮政快递,其证件费用由邮政快递人员代为交纳,交费收据随证件寄到申请人。


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即签发受理回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制发证件;如采用邮政快递领证方式,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工作,制发证件。(特殊情况除外)。
护照延期、换发、补发如果不是在原审批机关,由现审批机关向原审批机关进行核实通报,护照延期、换发需20个工作日,护照补发需3个月。
入出境通行证的办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
申请人如有特殊情况需紧急办理的,经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可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特殊情况是指:
1、出国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需提交病历;
2、出国奔丧,需提交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需提交境外邀请函及单位证明;
4、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不足一个月,需提交境外入学通知书;
5、公派出国留学,需提交填写完整并盖章的JW108表;
6、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需提交有效签证。


不准出境的有关规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有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等欺骗行为的。

护照的换发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护照,(特定身份人员提交向所在单位报告登记的证明):
(一)护照已经延期二次,即将期满不能再延期;
(二)护照签证页用完;
(三)护照被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公安机关予以换发;
(四)护照被涂改,已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处罚执行完毕3个月;
(五)其它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持照人护照签证页已用完,需要保留原护照上的有效签证的,可以将原护照封面、封底剪去右上角,与新护照同时使用。

护照的延期(97版护照)

持照人在护照有效期满前6个月之内可申请延期,须提交本人户口、身份证(特定身份人员提交向所在单位报告登记的证明)。若前往国在颁发签证时要求护照有效期超过6个月的,应提交前往国移民签证机关或驻我国使领馆出具的有关证明。超过原有效期而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护照为失效护照,不能办理延期。

护照遗失后的补发

中国公民持有的护照遗失,在取得公安机关或驻在国其他部门出具的报失证明后,可向公安机关或我驻外、使领馆申请补发护照(特定身份人员提交向所在单位报告登记的证明)。公安机关或我驻外使、领馆不能向同一个申请人颁发两本以上有效护照。
(一)国内居民在出境前遗失护照的,应及时向护照遗失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挂失,取得报失证明,并在原发照地或现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报纸(长江日报、湖北日报)上登报声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护照补发申请,经核实后,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予以补发护照。
(二)中国公民在国外遗失护照的,应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护照,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予以补发护照。
(三)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遗失护照的,应提交本人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及遗失地公安机关挂失证明和原发照地或暂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报纸上(长江日报、湖北日报)的遗失证明。


特定身份人员的范围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在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
(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副处)以上管理人员、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
(三)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四)其他需要报送备案的人员,如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的,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及具有高级职称、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入出境通行证的签发

因特殊情形,不便或不能持用护照出境的中国公民,根据不同的情形提交相应的材料,主要有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的旅行证、护照或定居国外的身份证明。

 


部分文章来源于因特网或报纸媒体,如有版权问题,请及时通知我们删除或更正。 

Logo

为武汉地区的开发者提供学习、交流和合作的平台。社区聚集了众多技术爱好者和专业人士,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社区定期举办技术分享、培训和活动,为开发者提供更多的学习和交流机会。

更多推荐